为企业排忧解难 促科技创新创业
时间:2008-10-3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企业排忧解难 促科技创新创业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吴建亮
企业是科技创新创业的主体,也是科技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近年来,全市科技工作以“为企业服务、帮企业解难、促转型升级”为主题,全面开展推动科技工作更加主动地贴近基层、贴近企业、贴近科技人才的“三贴近”活动,在推动全市科技系统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的同时,有力地推动了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壮大。
在为企业排忧解难、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过程中,全市科技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集中精力解决广大科技型企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一是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壮大,需要宽松的发展环境。科技部门作为市委、市政府推动科技创新的主要职能部门,近年来始终把营造优质的创新创业环境作为各项工作的着力点。强化“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第一资源”的考核力度,将科技创新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形成了全市上下全力推动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先后制订出台并修订完善了《关于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和加强我市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全市科技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不断完善优化。强力推进三创载体建设,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三创载体面积累计达到396万多平方米,入驻各类科技型企业2250多家,聚集博士、硕士等高端人才1560多人,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0.8亿元、利税20.3亿元。精心组织实施“530”计划,第一、二批“530”计划共落户项目68项,总注册资本达到3.16亿元,“远景能源”、“鑫圣慧龙”等一批海归创业型企业显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第三批“530”计划共评出270个项目,其中A类项目60个、B类项目82个、C类项目128个。
二是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创新投入是一项战略性投资,又是一项高风险投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科技创新的主导作用非但不能弱化,而且应当加强。近年来,全市科技部门充分发挥政府科技投入的杠杆作用,以有限资源引导和带动广大企业投身科技创新。据不完全统计,平均每年政府科技资金投入1元,可带动企业科技投入20元多。2007年,市本级科技经费达到1.32亿元,同比增长60%,是2002年的5.28倍,带动创造产值53亿多元,实现税收和利润均超过7亿元。全力深化以“7+1”为主的政产学研合作,通过政府牵线搭桥,为企业主动对接国内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道路提供了高效通道。落实了由南京大学吴培亨院士、都有为院士、哈尔滨理工大学雷清泉院士等领衔的一批“院士工作室”,通过高端人才的柔性引进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截至目前,全市与“7+1”院校合作项目超过1500个,总投入120亿元,研发投入超过45亿元,为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实现转型升级注入了不竭动力。
三是培育壮大高新企业。广大科技型企业是推动无锡新一轮优化发展、创新发展最活跃的力量。近年来全市科技系统始终把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作出的重大调整,重点做好高新企业重新认定的培训指导和组织申报工作,广泛宣传《新办法》的核心内容,并组织对全市现有1007家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系统培训,以点带面地推动申报工作。在今年我省预认定的首批高新技术企业中,我市共有70家企业入选,占全省1/5强。加快落实鼓励科技创新创业的各类优惠政策,重点落实国家允许企业自主创新投入按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政策,做好技术开发项目备案确认工作。对2007年度全市137家企业的200个项目进行了备案,技术开发费预算达到9.14亿元,同比增长35.6%。继续加大专利资助力度,引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全市专利质量。今年上半年共组织企业申报省专利资助项目1707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资助项目1341项、国外专利申请资助30项、国外专利授权资助6项,总申请资助金额达到330多万元。
与此同时,全市科技部门还积极指导广大科技型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项目,引导科技资源向企业集中。2007年,全市企业共立项国家863及科技支撑项目28项、国家创新基金项目29项、省科技攻关和高技术研究项目16项、省创新基金项目17项,全市共有20个项目被列为省重大成果转化项目,争取资金2亿多元。据统计,2002~2007年全市累计到位国家和省各类科技经费10亿元,为企业科技创新注入了强劲动力。
无锡新一轮发展的关键在科技创新,科技创新的主体是企业。积极服务企业,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科技工作在认真做好各项常规工作的同时,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把握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为全市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1.做好高新企业重新认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制订的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重点围绕《新办法》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所作的重大调整,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力度,特别是深入宣讲《新办法》以企业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明确了标准规范统一的研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等关键认定指标;取消了地域界限,不再做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与区外的划分等一系列关键核心内容,引导和指导广大科技型企业主动对接《新办法》,调整发展战略,实现新、老《认定办法》之间的平滑过渡。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认真听取企业在《新办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积极做国家和省科技管理部门与基层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根据无锡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的热点需求,加快制订出台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管理的实施细则,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力争三年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
2.着力打造高品质创新环境。加快推进三创载体建设,确保到“十一五”期末全市三创载体面积累计达到600万平方米以上。推进无锡(国家)工业设计园、太湖国际科技园、太湖科教产业园等重点载体建设,不断提升孵化育成功能,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科技企业加速器和科技小社区,为广大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优质高效的软硬件条件支撑。继续加大对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健全研发机构,力争落实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推进无锡尚德光伏研究院、无锡国家风能产业化基地、江苏省基础软件园等八大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力争三年累计建成企业研发机构和“一站两中心”1000家,培育和集聚一批处于各自行业领域领头地位的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积极推动有利于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的投融资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各类风险投资和种子基金,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民营资本投资科技型企业,为科技型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资金支撑。
3.大力倡导科技创新创业。进一步放大“530”计划的品牌效应,不断扩大“530”计划的覆盖面,加快制订出台促进已落户“530”计划项目快速发展的“后530”计划。精心组织省“科技创新创业双千人才工程”,制订面向国内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的科技创业计划,不断加快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向无锡汇聚的步伐。深化“7+1”政产学研联盟,不断完善各类创新成果来锡转化和产业化的快速通道,鼓励和吸引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成果、带技术来锡创新创业,培育和发展壮大一批新兴产业。加快“国家60条”和“省政府50条”政策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推动各类政策之间的配套衔接,着力在信贷融资、税收激励、人才待遇等方面提供优惠明确的政策导向。组织实施新一轮高新产业“双倍增计划”,大力发展“三谷三基地”产业,加快建设“无锡硅谷”,以打造光伏太阳能和集成电路两个“千亿元产业”为契机,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抓紧做好科技型企业上市辅导和企业储备工作,促进科技与资本的有效结合,引导企业通过现代金融手段实现裂变式发展。
4.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开展“质量和知识产权立市”促进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成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家以上。完善以无锡市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为核心的全市知识产权与专利信息管理和服务网络,不断满足广大科技型企业对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需求。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推动科技型企业与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对接活动,引导中介机构为广大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继续加大专利申请资助政策导向作用,鼓励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开展专利成果交易与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资产或股权并购等方式掌握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为企业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赢得主动权。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援助工作,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侵权行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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