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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下达的省科技支撑计划(工业)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 无锡科技网  时间:2012-02-17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开展2011年度下达的省科技支撑计划(工业)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区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计划的有关管理规定,为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和目标管理,现对2011年度新上的省科技支撑计划(工业)项目(含工业类和标准研发类)进行中期检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对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要求实施,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阶段性考核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项目经费收支情况,包括企业自筹经费、地方配套经费的到位情况,项目经费的支出情况,项目经费是否按要求进行单独核算等。

 

  2、项目研发及产业化进展情况,主要是经济技术等考核指标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等。

 

  3、项目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二、检查方式

 

  1、承担单位自查。各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对照科技计划合同进行认真自查,如实填写省科技支撑计划(工业)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附后),报所在地市(县)、区科技局,联系人、联系电话如下表:

 

市(县)、区科技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阴市科技局高新科

潘乐天

86861540

宜兴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

刘 黎

87986289

锡山区科技局高新与综合科

吴凯峰

88216070

惠山区科技局高新产业科

叶赛娟

83597000-7411

滨湖区科技局高新产业科

殷科春

81178557

崇安区科技局综合科

章隆泉

82728582

南长区科技局办公室

周凌可

85020868

北塘区科技局综合科

朱智勇

83158737

新区科技局科技管理科

龚一峰

85211509

 

  2、主管部门审查。各市(县)、区科技局对照科技计划合同,对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现场抽查。经过审查后,在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对于有分年度拨款的项目,应一律进行现场考察,在此基础上,提出分年度拨款是否按期拨付的建议,省科技厅将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抽查。

 

  各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于310日前交至所在地市(县)、区科技局。各项目主管部门汇总后,于313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汇总表及电子稿(附后)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

 

 

  附件:

    1省科技支撑计划(工业)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MS Office文档]

    2省科技支撑计划(工业)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MS Office文档]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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